马来西亚财政部副部长Lim Hui Ying表示,政府已经成立了一个委员会来审查1967年石油(所得税)法令(Pita)。
她表示,政府一直确保税收制度与上游石油行业相关,包括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和国际企业。
林冠英今天对国会表示:“政府还将研究国外的最佳税收做法和国家的收入角度。”
从事大型石油作业的组织必须遵守1967年Pita的规定。
从2010年开始,Pita的考核制度改为现行的年度和自我考核制度。——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