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我和我的终身伴侣以联权共有人的身份拥有我们的房子,享有生存权。我们没有结婚。她死了,给我留下了她在家里的份额。我是她遗产的执行人她的家在马里兰州。
她去世那年,我为她申报了个人所得税,她欠国税局和马里兰州大约1500美元。她去世时名下只有大约300美元,因此没有钱支付所得税。
我让遗产律师通知国税局和国家税收部门,她的遗产不能支付所得税。她去世已经快三年了,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收到国税局或马里兰州的消息。我也没有看到任何企图留置任何她以前的财产,现在在我的名下。
美国国税局或马里兰州是否可以留置权扣押我的财产,以收取她从去世前一年起所欠的所得税?
答:谢谢你的提问,我们对你的损失表示哀悼。让我们从家开始。你和你的伴侣作为联权共有人拥有这所房子,并享有生存权。这意味着当你们中的任何一人去世时,幸存者将成为财产的唯一所有者。
在她死后,你成为了这所房子的唯一所有者,现在拥有这所房子,但在你的伴侣死前,你的房子有任何留置权。如果你和你的伴侣为房子抵押了贷款,你仍然有义务偿还抵押贷款债务。房地产税也是如此。无论你是与你的伴侣共同拥有房子还是独自拥有,你都应该为房子缴纳任何房地产税。
如果你的伴侣在世时有任何针对她的联邦或州所得税留置权,这些留置权也会附在房子上。现在,你是房子的唯一所有者,任何留置权都不太可能或不可能附着在房子上,因为她死前可能有任何债务或义务。
如果这让你夜不能寐,那就向房地产律师咨询一下你的情况。我们怀疑你的合伙人有遗嘱而你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并在她死后管理她的财产。我们想知道你是否对遗嘱进行了遗嘱检验,或者你只是作为遗产管理人而没有经过遗嘱检验法庭。这取决于你住在哪里,她的财产价值,包括她的财产份额,你可能不需要进行遗嘱认证。
不过,这也引发了一些问题。
你不能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简单地说你是她财产的管理人。如果你在没有合法权利的情况下擅自处理她的财产,你可能会惹上麻烦。现在,如果你对遗嘱进行了遗嘱检验,遗嘱检验法院指定你为遗产的法定代表,你就有权代表遗产行事,甚至为遗产签署纳税申报单。
作为法院指定的代表,你有责任为你伴侣的资产负责,并确定她的负债。然后你会用她遗产中的任何资产来偿还她的债务,并在遗嘱检验法院结束遗产,并向遗嘱检验法院解释你所做的事情。
如果你聘请了遗嘱认证律师来帮助你处理这个过程,那就和律师谈谈,理清你的顾虑。另一方面,如果所有这些都是你自己做的,你应该打电话给房地产律师,讨论这些事情。虽然国税局或州政府不太可能因为你所欠的一小笔钱而追上你,而且考虑到遗产中剩下的钱,我们担心你可能在未经适当授权的情况下签署了纳税申报单。
不过,税务部门现在不太可能对这所房子申请留置权。尽管如此,我们认为你应该找一位房地产律师,以确保一切都妥善处理。
(Ilyce Glink是《首次购房者应问的100个问题》(第4版)的作者。她还是Best Money Moves的首席执行官,这是一款雇主为员工提供的衡量和减轻财务压力的应用程序。塞缪尔·塔姆金(Samuel J. Tamkin)是芝加哥的一名房地产律师。通过他们的网站bestmoneymoves.com联系Ilyce和S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