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住房和地方政府部计划通过修订相关法律,对轻微乱扔垃圾的行为实施长达12小时的社区服务令。
在周三(2月19日)的一份声明中,该部表示,修正案涉及2007年固体废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令(第672号法令)和1974年街道,排水和建筑法令(第133号法令)。
“通过这些修订,不遵守社区服务令可能会被处以2000令吉至10000令吉不等的罚款。
声明称:“根据相关法案,目前的法律规定允许罚款500令吉至2000令吉,或最高监禁一年。”
该部门表示,拟议的社区服务令旨在提高公众对清洁重要性的认识和教育,阻止不负责任地在公共场所处置小垃圾。
声明称:“商务部周二(2月18日)在国会大厦就该提案与国会议员和参议员举行了一次特别简报会,解释了拟议的修正案和立法,以及它们的影响。”
在同一份声明中,引用部长Nga Kor Ming的话说,根据社区服务令进行的清洁活动将成为违法者回馈环境的一种方式。
他说,这一倡议将支持政府建立一个更清洁、更美丽、更繁荣的国家的愿景。
与此同时,在另一份声明中,该部已通过马来西亚城乡规划部(PLANMalaysia)制定了一份《城市更新法案》草案。
“这项法案正在由司法部长部门审查批准。一旦批准,将在3月份的国务会议上提交,并在5月份的全国地方自治团体协议会上提交。
“该法案预计将于今年7月提交议会,”声明称,并补充说,拟议的立法强调了确保在城市更新过程中没有任何一方处于不利地位的关键原则。
该法例包括保障业主权益的具体条文,涉及所有权以及市区重建的程序和程序。
“我们会考虑社会参与会议的反馈意见,以完善修订草案及提出条例草案。”
声明总结道:“环境部仍然致力于通过制定更有效、更符合当前需求的法律,为所有人确保一个干净、安全的环境。”——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