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爱的PAO,
我们的父母是第一个占有一块土地的人,这块土地是争议的主题。在我们的父母定居之后,一位来自一个岛屿省份的远房亲戚要求我们的父母暂时住在一块空地上,因为他们正在寻找一个永久定居的地方。出于纯粹的同情,我们的父母允许他们留下来。不幸的是,在我们的父母去世后,我们要求他们搬走,因为我们需要我们的孩子,但他们拒绝了。他们拒绝舞会让我们起诉非法拘留者。法院驳回了我们的诉状,主要是因为无法证明事先占有。对吗?
马龙
亲爱的马龙,
在一个案例中,最高法院解释说,事先占有对非法拘留者的起诉并不重要。法院解释说,《法院规则》第70条第1节没有要求在非法拘留案件中原告事先实际占有有关财产。在被买受人或其他被非法扣留财产的人提起的非法扣押案件中,原告事先占有财产并不是必不可少的条件。(配偶Gaela诉配偶Tan, GR 185627, 2017年3月15日,Ponente:助理法官Bienvenido Reyes)。最高法院在其最近对配偶Dagode诉Tapao案的判决中重申了这一点,该案于2023年8月2日,GR 256851,由大法官马里奥·洛佩兹(Mario Lopez)执笔,该判决认为:
“根据该规则,对非法拘留者的简易诉讼可由出租人、卖主、买受人或根据任何明示或默示合同终止其占有任何土地或建筑物的权利后被非法扣留的其他人提起。与MTCC和RTC的裁决相反,针对非法拘留者的诉讼本身的性质表明,原告并不实际占有该土地,因为这一要素只有在强制进入的诉讼中才必不可少。
“为了维持对非法拘留者的诉讼,原告必须证明下列条件:(a)最初,被告是通过与原告的合同或原告的容忍而占有财产的;(b)在原告通知被告其占有权终止后,该占有权变为非法;(c)被告继续占有该财产,并剥夺原告享有该财产的权利;(d)在最后一次要求被告迁出财产的一年内,原告提起了驱逐诉讼。X X X
“一个人在他人的容忍或允许下占有他人的土地,他或她将受到一个隐含的承诺的约束,即他或她将在被要求时搬出该财产。”在本案中,上诉人的母亲只允许上诉人及其祖先占有土地的某些部分。在取消容忍后,请愿人拒绝撤出房舍,因此他们的占有是非法的。”
基于上述情况,很明显,作为你已故父母的继承人,他们之前拥有有争议的财产,你不必在你提起的非法拘留投诉中证明你之前的实际占有。你所需要做的是证明上述非法拘留者的要素。
我们希望我们能回答你的疑问。请注意,这个建议完全是基于你方所叙述的事实和我们对此的理解。当其他事实被改变或阐述时,我们的观点可能会发生变化。
编者按:《亲爱的PAO》是公共检察官办公室的每日专栏。阿科斯塔局长的问题可发送至[电子邮件]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