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最新报道,韩国金融监管机构金融监督院(FSS)在TMON和WeMakePrice危机爆发两年前就意识到其对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的管理指导缺乏有效性。
金融监督院虽然每个季度都向金融委员会建议改善该制度,但金融委员会并没有采取足够的措施。在上一届国会上,相关法案被推迟,最终被废除,因此受到了批评。
据金融监督院12日向民主党议员闵炳德提交的资料显示,金融监督院从2022年第3季度(7 ~ 9月)开始,每季度发表一次电子支付企业的报告书。这些报告包含上一季度未达到监管管理指导标准的公司状况,并概述了FSS解决这些问题的计划。
金融监督院在报告书中强调,有必要对不遵守规制经营指导标准的企业实施后续制裁。
在现行制度下,即使企业违反经营方针,金融监督院也不能进行罚款等处罚,也不能采取责令改善经营等行政措施。金融监督院一直在季度报告中表示,经营指导方针只是“建议性的”,“即使在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下,也很难强制执行”。
两年来,金融监督院一直强调,为了加强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的行政处分权,有必要修改法律,敦促金融监督委员会改善这一制度。这些申请是从2022年第三季度到2024年第一季度提交的。尽管金融监督院不断提出要求,但没有采取任何有意义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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