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上诉法院周四(7月6日)减少了一名男子的刑期,该男子在他十几岁时性侵了他的妹妹,而她只有9岁。
该罪犯于2022年12月被高等法院判处18年监禁和16次鞭刑。
最高法院认为,由于他被判刑时只有20岁,因此刑期“令人难以忍受”。
“这是因为总刑期几乎代表了他到那时为止的整个人生,”宣读判决的法官Tay Yong Kwang说。
上诉由法官Tay,法官Judith Prakash和首席法官Sundaresh Menon审理。
他们将判决减为16年监禁,并保留16下鞭刑。
这名男孩承认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性侵犯了他的亲生妹妹,当时他15岁至17岁,而她9岁至11岁。
另外六项指控也被考虑在内。
他从公设辩护人办公室新任命的律师对整个判决和个别判决提出上诉,称这些判决明显过重。
相反,他们要求判处13年监禁和鞭刑8下。
控方要求驳回上诉,称判决是合理的,量刑法官已经考虑了罪犯的年龄和改造前景。
上诉法院不同意辩方关于犯罪时间和造成伤害的论点,但表示唯一引起一些关注的是上诉人相对年轻。
“他在三项控罪中犯下罪行时,年龄在15至17岁之间,”戴嘉礼法官说。
然而,法院发现,虽然16下的鞭刑是“完全合理的”,但在此基础上再加上18年的监禁将是沉重的。